台中市民進黨籍北區邱厝里3連霸里長高敏裕,因參與歌唱比賽曾獲獎有「里長界張學友」稱號,卻在擔任里長期間,涉嫌侵佔公費補助款22萬餘元,還向攤商強索現金或禮品,攤商不配合就報警找麻煩開單,更以舉辦公益教唱名義,無償借用活動中心,卻將活動中心轉租私人教師使用並收費占為己有,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嫌將他起訴,移審台中地院裁定繼續羈押。
台中北區邱厝里里長高敏裕涉貪,檢調蒐證後,今年7月2日前往高男的住家及辦公室進行搜索,並將其帶回偵訊後聲押獲准,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
中檢起訴指稱,高男從2014年起擔任北區邱厝里里長,明知周姓女子等4人並無實際履行里辦公處相關職務,竟以掛名鄰長聘用向區公所虛偽陳報聘任,使承辦人員按月核發公費補助款,高男再要求受聘人繳回半數款項,藉此詐領22萬2千元公費補助款。
檢方並查出,高男向轄內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並恫稱如不配合,將每天報警到場開單,因業者拒絕交付財物未得逞,高男懷恨在心因此頻繁報警,並帶員警前往攤商營業地點施壓並要求開罰,以此方式恐嚇業者交付財物。
此外,高男以辦理「里長公益歌唱教學」的虛偽名義,向區公所申請無償借用聯合活動中心,造成公所免收場地租金3萬4320元及保證金2000元,卻擅自以每季4500元的價格,將活動中心場地轉供私人教師使用,向該教師佯稱所收款項將全數捐作慈善用途,實則將所收取的1萬5000元據為己有。
台中地檢署昨天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恐嚇取財未遂、詐欺等罪嫌將他起訴,移審台中地院後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