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鄭絢仁涉嫌駭入企業福利平台「Pay Easy」,盜取會員帳號、冒用福利點數購買逾42萬元電子禮券轉售;食髓知味後後,更勾結詐騙集團利用被害人匯入平台的款項及帳戶購買電子禮券,再轉交成員消費、變現,藉此掩飾犯罪所得。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妨害電腦使用及洗錢等罪起訴。
檢方調查,鄭男今年3月25日在台中住處,以電腦連線網路後,涉嫌使用駭客程式侵入康迅數位整合公司經營的「Pay Easy」企業福利平台,竊取會員帳號,再利用帳戶內福利金點數下單購買電子禮券。
起訴指出,鄭男冒用會員帳戶購買電子禮券,金額共計42萬9643元,導致平台管理人員誤認是有權使用福利點數的會員正常下單而完成交易。鄭男取得電子禮券後,再轉售他人變現。
檢方續查,鄭男之後涉嫌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組成詐騙集團,自今年5月起,由成員以假交友等方式詐騙民眾,誘使被害人依指示付款,再由詐團利用相關款項透過Pay Easy平台購買電子禮券。平台管理人員誤認交易正常後交付禮券,鄭男再轉交其他成員持用、消費或變現,藉此掩飾詐騙所得流向;其中一批電子禮券金額合計447萬3710元,另有一批價值13萬1965元。
檢方偵結認定鄭男涉犯詐欺取財、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並取得、變更電磁紀錄,以及洗錢等罪;其中與詐團合作部分,因在密切時間內以相同方式反覆犯案,檢方認屬包括一罪,並依想像競合規定從一重處斷,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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