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第六屆委員上月底屆滿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本月起雙雙進入無委員「空窗」狀態。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昨召開「行使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同意權案」公聽會,律師黃帝穎在會中點出台北市長蔣萬安所主張的「全面否決監委人選、再推動修憲廢院」是違背憲法忠誠義務及權力分立原則,呼籲不能濫用違憲手段遂行政治惡鬥。
先凍結監院再修憲 明顯違憲
黃帝穎指出,他個人主張廢除監察院,但必須經過修憲程序才會合憲,不能濫用違憲手段遂行政治惡鬥;蔣萬安宣稱「否決全部監委人選,凍結監察院運作,再推動修憲廢院」就是明顯違憲,牴觸大法官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及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
黃帝穎說,十九年前大法官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直指「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自為憲法所不許」;一一三年憲判亦揭示「總統應於各該憲法機關成員任期屆滿前,適時提名繼任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亦應積極行使同意權。無論總統或立法院,均不得消極不行使其憲法上分別享有之提名權、同意權,破壞憲政體制之健全運作。」
此外,與會學者文化大學政治系兼任講座教授楊泰順質疑,被提名監委的前國民黨立委廖婉汝、前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在總統致文立法院後才表示婉謝,若總統府事前未曾徵詢兩人意見,立法院收到的資料卻有兩人洋洋灑灑的自傳,總統府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嫌?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直言,蔣萬安在被提名人名單公布隔日,先建議國民黨團否決監委人選後,兩位監委才退出,況且從廖婉汝聲明可見,她絕對知道自己被提名,相關指控相當荒謬。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也強調,有關被提名人資料,總統府均秉持嚴謹態度處理,謝政達、廖婉汝婉謝提名後,總統府已向立法院取回原件資料並檢還當事人,立法院公聽會所使用的相關資料,並非由總統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