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去年採購緊急避難包,總量達13.5萬組,但因需求評估不周延,8個月過去仍有2萬多組滯留倉庫,還被審計室踢爆廠商違約,沒有檢查救護包內物品有無過期風險!對此消防局表示,尚未領取的民眾仍可前往13鄉鎮公所領取,且廠商也已補進行巡檢,確保物資未過期。
花蓮縣消防局去年動用第二預備金,辦理緊急避難包及救護包採購案,但審計部上週公佈花蓮縣政府去年總決算報告,揭露花蓮縣政府在需求評估上不夠周延!原定採購13萬組,但是在首批物資尚未完成發放、未掌握實際領取率的情況下,去年5、6月兩次簽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多買5000組,再加上發放作業行政費等,共斥資345萬元。
審計部指出,縣府從去年6月19日開始發放,截至今年3月審計室查核時發放時間已經超過8個月,但因發放模式混亂,有些是村里鄰長自己發、有些鄉鎮定點領取,也缺乏事後稽核機制,造成8個月後仍只發出11萬餘組,仍有2萬多個避難包及救護包沒有配發到家戶民眾手上。
由於庫存救護包內的物品包括LED手電筒(電池)、酒精及優碘棉片、OK繃、傷口敷料等多項物品都有使用期限,長期滯留倉庫存有過期失效及損耗風險,審計部更指出,廠商未依契約安排人員到庫存的13個倉庫巡檢救護包內物品有無過期,事後才補巡檢。
縣議員魏嘉賢抨擊,縣府應該重新檢視該政策實際需求及效益,採購數量為什麼和實際需求產生巨大落差,造成大量避難包堆在倉庫,已有浪費公帑嫌疑;廠商違約更影響物資安全使用及民眾權益。
對此消防局澄清,目前避難包仍有持續發放,剩餘量約9800組,發不完的原因是當時估計採購數量時,是依照戶籍數統計,但實際發放後有籍在人不在,還未領取的民眾9月30日前可至花蓮各消防分隊領取,未來將採用動態採購模式,會在首波發放後再評估是否繼續採購。
消防局也說,至於廠商的合約規範,是要求一年內安排巡檢並更新過期品項,因此廠商也已經在4月20日至22日、5月25至27日前往各鄉鎮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