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注意了!雲林縣環保局啟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發出噪音的車輛,超過管制標準依《噪音管制法》開罰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環保局統計上路3個月已裁罰51件,7月再增加1套設備擴大取締。
雲林縣部分寬敞筆直道路及山區道,常有民眾陳情有噪音車輛出沒擾民情事,環保局配合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監理站執行聯合稽查外,今年3月建置一套「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不受人力、時間等因素限制。
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指出,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整合噪音監測、高解析影像擷取及自動車牌辨識等技術,可針對行駛噪音超過路段管制標準的車輛進行蒐證,可節省稽查人力及提高執法效率及精準度,讓噪音違規車輛無所遁形。
環保局統計,聲音照相科技執法3月上路,截至6月底共計告發51件,以機車最多,且違規車輛有9成都有改裝排氣管,51件都裁罰3600元。
環保局表示,第2套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在7月中旬啟用,將部署在民眾陳情熱點及噪音車輛易出沒路段,包括虎尾林森路1段、文科路、北平路,斗南中正路,斗六中堅西路、西平路及民生南路等路段,加強取締效能。
張喬維強調,《噪音管制法》去年底修法後,機動車輛噪音超標罰鍰提高為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若1年內再度違規者,得吊扣牌照6個月,情節重大者更可吊扣牌照至噪音改善完成,呼籲車主做好定期檢查保養,不要違規改裝排氣系統或不當駕駛,共同維護空氣品質及安寧的舒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