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非法外籍移工要返國時卻裝窮沒錢買機票,要政府買單。引發移民署變成移工「免費旅行社」、移工「蹭機票」卻由全體納稅人買單的疑慮。法界人士及移民署基層認為,機票應由當事人支付才合理,呼籲政府修法,讓此類外籍人士能「勞役換機票」,才符合公平原則。
移民署變成移工「免費旅行社」 法界籲政府修法
移民署指出,若查獲的外籍人士是「移工」,依「就業服務法」第六十條,無力負擔機票者,由就業安定基金墊付;非移工的其他外來人口,則依「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第十二條,「依法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之機票費,由其自行負擔;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編列預算支付」,去年移民署就編列了一千兩百多萬元。
對付裝窮移工 符合社會期
待
移民署專勤隊的隊員建議,對裝窮的非法移工,希望能建立一套「勞役換機票」的代償機制。專勤隊員認為,各個城市都有基礎的環境打掃工作,現行已有刑事被告易服勞役的制度。若能將這套標準應用在自稱沒錢的外籍人士身上,讓他們在遣返前以勞動換取機票費用,符合社會的期待。
外界可能擔憂代償制度可能增加非法移工再次逃逸的風險,專勤隊員認為,如果有配套的刑事處罰,加上政府嚴格控管,依然利大於弊,雖然本質上遣返的機票錢還是政府出,但能讓非法移工對社會產生實質貢獻,更重要的是,這能有效嚇阻僥倖心態,避免非法移工聽聞哪個移民單位會幫忙出機票錢,就一窩蜂跑去報案的亂象發生,盼能藉此補起法規漏洞。
有法界人士也認為,相關費用本來就應該由當事人支付,支持有關單位推動修法,但前提是需兼顧人權與取得社會共識,並應研擬相對應的配套機制,才能符合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