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配徐春鶯,因涉「反滲透法」並經營地下匯兌、詐貸,更以不實名義助滲透來源來台共4大犯行,新北地院今上午宣告判處7年徒刑,引發外界關注。此前與其互動密切的台灣民眾黨今則不予回應,強調一切尊重司法判決,頗有與其切割意味。
曾名列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配徐春鶯,今年3月下旬遭控在中方滲透來源指示下,為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及總統候選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站台;同時經營地下匯兌、並有偽造文書,涉嫌詐貸等紀錄,涉違「銀行法」及「反滲透法」等被起訴。
新北地院今(11)上午一審宣判,徐春鶯因犯「反滲透法」2罪,分判2年、2年2月;另涉地下匯兌犯「銀行法」判刑1年8月,詐貸犯「刑法」加重詐欺罪判1年5月;協助滲透來源來台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刑1年4月,合併判刑7年;鍾錦明則犯反滲透法1罪,判刑2年。
對此,民眾黨中央今日僅表示「目前沒有回應」;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僅簡短表示稱「尊重司法的判決與審理」,不同過往與黨公職同台的密切互動,頗有與其「切割」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