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配徐春鶯來台擔任共諜,涉犯「反滲透法」等罪,今日被法院判刑7年。不過,立法院目前仍有多件中配爭議法案待審。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所提「國籍法第1條修正草案」,增訂中國大陸人民參選公職,不適用「國籍法」放棄國籍規定,以及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所提中配入籍年限6年縮短為4年,均在立院待審。
傅崐萁提案於國籍法第1條增訂,「本法對大陸地區人民之適用,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特別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其公職參選及任職資格,均依前開特別法規定,不適用本法第20條之放棄外國國籍規定」。
提案說明聲稱,現行「國籍法」僅規範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未明確揭示其對中國人民的適用界限。透過修正,可確保中國大陸人民參政資格的適法基礎更為明確;法案原於去年底付委,但民進黨團對此提出復議,尚待處理。
此外,國民黨立委游顥在立法院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將中國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年限,從現行6年縮短為4年,要讓中國人更快取得定居資格及投票權,該草案已於去年1月退回程序委員會。
有別於國民黨立委要修法放寬中配參政不必放棄中國籍及縮短入籍年限,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王美惠等人所提兩岸條例修正草案,主張中配在台灣定居設立戶籍後,欲申請台灣身分證時,必須回歸「國籍法」歸化規定,正式放棄其中國原國籍。
為避免中國利用中配洗人口,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去年6月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中配入籍年限從6年延長為10年,草案已經一讀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