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與陳姓男子於2010年結婚,兩人育有子女。林女於2021年帶著女兒移居紐西蘭,夫妻展開遠距離生活,不料,林女在前年7月使用平板電腦時,意外發現丈夫透過臉書私訊與網友露骨討論「換妻」細節。在對話中直言,自己曾與「女友」共同參與過兩次換妻活動。林女晴天霹靂,怒告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至少與他人發生過2次換妻性行為,嚴重破壞婚姻家庭,憤而提告求償。
林女還主張,丈夫這段對話其實是在尋找「第三次換妻」的機會,光是這段對話本身就構成侵害配偶權。
面對妻子指控,陳男在庭上聲稱,兩人婚後感情早已沖淡,妻子還曾用大量「三字經」辱罵他,強調雙方進行離婚調解時,他已同意承擔妻子婚後的所有房貸,且持續支付兒女高額扶養費。此外,陳男母親過去還曾大方借給媳婦400萬元用來還債。陳男認為自己盡心盡力,不應再賠償。
法官審理認為「婚姻縱有破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仍不容任意破壞他方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法官認定,陳男自爆換妻2次的對話屬實,確實嚴重侵害妻子的配偶權。審酌雙方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及精神受創程度後,依法判處陳男必須賠償妻子25萬元。可上訴。